案由(4):王某涉故意伤害罪有效辩护——被害人谅解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

作者:未知 来源:互联网 时间:2025-11-01

2025年10月,王某因邻里纠纷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,致被害人轻伤二级,随即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。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,全面还原冲突起因及经过,重点围绕“积极赔偿、化解矛盾”这一核心方向展开辩护。一方面,律师多次陪同当事人及其家属向被害人赔礼道歉,并积极协商赔偿事宜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;另一方面,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《撤销案件申请书》,结合当事人系初犯、偶犯,犯罪情节轻微,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、社会矛盾已彻底化解等情节,充分论证其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可以撤销案件的条件。最终,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,依法对王某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。王某在被羁押三十余日后获释,避免了刑事处罚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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