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某某因酒后不配合民警执法,拉扯推搡民警,致民警轻微伤,被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。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,了解其系初犯、醉酒后失控、事后深感悔恨等情节。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,结合陈某某无社会危险性、已主动赔礼道歉等理由,成功在羁押第14天为其办理取保候审。取保后,律师多次陪同陈某某前往被害单位(派出所)沟通,当面道歉并赔偿受伤民警损失,最终取得被害单位及民警的书面谅解。庭审中,律师结合认罪认罚、已获谅解等情节,成功争取缓刑。法院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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